标题:赴港定居
内容:本人就香港定居事宜已提出了两个问题,收到回复都是:“您好,您的问题收悉,我们已将问题转相关部门处理。”想问此回复里的“相关部门”是哪里?什么时候我又能得到一个确切的答复?
答复部门:出入境管理局往来港澳管理处网站管理员答复时间:2018-06-1515:37:46
回复: 您好:根据规定,内地居民18周岁以上,未满60周岁,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,需要其前往照顾的,可以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定居。具体要求为父母均在港澳地区。请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具体咨询。
赴港定居